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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多收47元 惩罚性赔偿500元 长寿消委“云调解”全市首例涉疫消费欺诈案

重庆日报全媒体 颜安 通讯员 傅智治 2020-03-13 15:12

  重庆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颜安 通讯员 傅智治)3月13日,记者从长寿区消委会获悉,通过“云投诉·云调解”的方式,长寿区消委会成功调解了全市首例涉疫消费欺诈案。

  前不久,陶女士在小区附近某超市采购了一批生活物资,共计806.7元。陶女士感觉价格不对,逐笔相加后发现超市多收了47元。陶女士找到超市,负责人起初不承认,每笔核实后,负责人以“电脑故障”为由,只愿退还多收的金额,不愿有任何赔偿。

  陶女士不服投诉至长寿区消委会。该区消委会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最终,超市退还多收的47元,并一次性支付惩罚性赔偿金500元。

  据介绍,目前长寿区消委会广泛开展“云投诉·云调解”,更好服务社会群众,让消费维权更便捷。消费者可关注“长寿市场监管”公众号,在“微投诉”栏目,进行“无接触式”投诉。长寿区消委会建议,为及时、快速解决消费纠纷,建议消费者事先准备好文字材料、购物凭证、发票、录音、录像等实质证据。

编辑罗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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